【簡答題:簡述《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的主要內容】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于1931年11月由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12 月1 日公布實施。這是土地革命后期影響最大、實施地區最廣、適用時間最長的土地法, 其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廢除封建土地剝削制度,規定了沒收土地財產的對象和范圍,宣布廢除一切高利 貸債務。
第二,規定了對于沒收的土地財產的分配辦法。即按照最有利于貧雇農、中農的原則進 行分配,具體方法是,以鄉為單位,貧雇農、中農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與勞動力的混 合標準平均分配。富農如果不參加反革命活動,并且能夠自食其力,可以分得壞田。地主不 分田。
第三,規定了土地所有權問題。即現階段不禁止土地出租與轉讓,但同時規定在條件具 備的時候實行土地國有制。
由于受“左”傾思想的干擾,這部土地法也體現了“左”傾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實 行“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的政策。這些錯誤后來陸續得到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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