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原則
要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按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確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和學校對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的要求,開展調劑工作。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提前公布調劑要求,精準發布調劑信息,防止考生盲目報考。
二、調劑政策
我??傮w生源充足,不接收校外調劑。
生源不足的專業,優先接收同一學院相近專業或同一專業不同學習方式的考生調劑。
院內調劑生源不足,根據計劃余額,可接收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的考生調劑。
三、考生申請調劑的條件
(1)符合教育部關于調劑工作的有關規定。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原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達到原報考專業(調出專業)復試分數線,同時達到調劑專業(調入專業)復試分數線的考生(“調出調入雙上線”),可以申請調劑。調劑到“基礎醫學”專業的考生,其初試分數到達“基礎醫學”專業的調劑復試分數線(單上線)即可申請參加“基礎醫學”專業復試。
(4)除文科、理科等基礎學科外,一般不得跨學科門類申請調劑。
(5)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6)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部分工科專業可在調劑時要求加試數學等基礎科目。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的可按相關規定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四、調劑流程
由招生院系根據調劑申請情況,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初試成績排序,發放錄取通知;根據考核情況和計劃余額,確定調劑待錄取。
附:華中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校內調劑方案
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29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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