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考研由于初試成績公布較早,目前雖然考研國家線沒有公布但是部分院校已經發布了2018考研復試相關信息,下面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2018考研復試信息!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研究生處[2018]2號
根據《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7]9號)和《哈爾濱工業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研院發[2018]4號)要求,結合威海校區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威海校區201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國防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的需要。
復試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復試過程政策透明、程序規范、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要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工作組織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校本部相關要求,復試工作的組織及指導由校本部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本部紀檢和威海校區紀監審法辦公室負責。
威海校區成立復試及錄取工作小組,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督察小組,公布督察電話,名單如下: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徐曉飛
副組長:鐘詩勝
組 員:黃 博、尤 宏、王大方、周志權、初佃輝、張 鵬、魏俊杰、
郭冠軍、韓東平、王幼清、張華強、李洪斌。
復試工作督察小組名單:
組 長:王建文
組 員:李美杰、張 領
督察電話:0631-5687280
三、錄取規模
在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基礎上,結合威海校區各院系的導師數量、學科成果和生源質量情況,確定校區內各院(系)錄取規模,招生計劃見表1。
表1. 威海校區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 學院 | 學科 | 學科代碼 | 2018年 | 推學 | 推專 |
| 船舶與海洋 工程學院 |
船舶與海洋工程 | 0824 | 26 | 2 | 0 |
| 機械電子工程 | 080202 | 12 | 9 | 0 | |
| 機械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1 | 13 | 0 | 1 | |
| 海洋科學 與技術學院 |
海洋科學 | 0707 | 42 | 0 | 0 |
| 化學工程與技術 | 0817 | 1 | 1 | 0 | |
| 化學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6 | 9 | 0 | 0 | |
| 汽車工程 學院 |
車輛工程 | 080204 | 16 | 8 | 0 |
| 車輛工程(專業學位) | 085234 | 17 | 0 | 8 | |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0807 | 5 | 3 | 0 | |
| 動力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6 | 8 | 0 | 2 | |
| 信息與電氣 工程學院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0811 | 5 | 3 | 0 |
| 控制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0 | 8 | 0 | 1 | |
| 信號與信息處理 | 0810 | 6 | 1 | 0 | |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081001 | 4 | 2 | 0 | |
| 電子與通信工程 (專業學位) |
085208 | 18 | 0 | 2 | |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080903 | 2 | 0 | 0 | |
| 集成電路工程 (專業學位) |
085209 | 2 | 0 | 0 | |
| 電氣工程 | 0808 | 5 | 4 | 0 | |
| 電氣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7 | 5 | 0 | 3 | |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0804 | 8 | 4 | 0 | |
| 計算機科學 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0812 | 13 | 10 | 0 |
| 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 | 085211 | 20 | 0 | 6 | |
| 材料科學 與工程學院 |
材料加工工程 | 080503 | 13 | 1 | 0 |
| 材料學 | 080502 | 4 | 0 | 0 | |
| 材料工程(專業學位) | 085204 | 31 | 0 | 3 | |
| 理學院 | 物理學 | 0702 | 7 | 0 | 0 |
| 計算數學 | 070102 | 7 | 1 | 0 | |
| 應用數學 | 070104 | 10 | 1 | 0 | |
| 經濟管理 學院 |
工商管理 | 01202 | 15 | 10 | 0 |
| 土木工程系 | 土木工程 | 0814 | 6 | 3 | 0 |
| 建筑與土木工程(專業學位) | 085213 | 9 | 0 | 5 | |
| 汽車工程學院 | 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學位) | 085222 | 3 | 委托校本部交通學院招生,威海導師培養 | |
| 合計 | 學:專207:143=59%:41% | 350 | 63 | 31 | |
四、復試工作
全日制學術型和應用型研究生的復試錄取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1.復試基本線(見表2)
表2. 統考生學校復試基本線
| 學 科 | 四科總分 | 政治 外語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 經濟學[02]、管理學[12] | 350 | 55 | 75 | 80 |
| 理學([07],不含科學技術史[0712]) | 310 | 50 | 75 | 75 |
| 工學([08],不含照顧學科)、 工程([0852],不含照顧領域) |
320 | 50 | 75 | 80 |
| 工學照顧學科(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0807]、船舶與海洋工程[0824]) 工程照顧領域(動力工程[085206]) |
310 | 50 | 75 | 80 |
注:威海校區各學科只招收英語考生。
2.復試準備
(1)復試資格線的確定
威海校區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和車輛工程(學碩、專碩)四個學科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在威海校區進行,復試方案和參加上述學科復試的考生名單由威海校區研究生處(威海校區網站http://yjs.hitwh.edu.cn/)統一公布,由學科所在學院組織復試。其余學科復試資格線按哈工大校本部各院(系)該學科的復試資格線要求,具體見校本部相應院(系)復試方案,復試名單由校本部相應院(系)公布,網址:http://yzb.hit.edu.cn/。
(2)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除審查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外,非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其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考生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按要求進行學歷或學籍認證。復試階段未提交學歷或學籍認證的考生,應在錄取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提交,否則將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考生資格審查后,各院(系)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系統直接導出),并由審查人和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復試辦法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威海校區組織的復試筆試成績滿分為200分,面試成績滿分80分。威海校區組織的復試學科:0707海洋科學、0824船舶與海洋工程、080204車輛工程、085234車輛工程。其余學科參看哈工大校本部相應學科復試辦法。
(1)筆試
筆試主要是專業綜合測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綜合掌握情況,內容應涵蓋所在學科對應本科主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具體科目參見各院(系)復試指導。威海校區海洋科學、船舶與海洋工程和車輛工程在威海校區復試,復試地點在山東威海,筆試安排在3月10日上午8:30-11:30,地點主樓H326室,由研究生處統一安排;威海校區其他各學科考生均參加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各院(系)組織的復試工作,復試地點在哈爾濱校本部,由研究生院統一安排。
(2)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考核辦法,面試過程要做詳實記錄。每位考生的面試總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具體要求見學校的有關規定。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各單位可以根據學科特點決定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利用所學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3)外語聽說能力;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人文素養等;6)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7)身心健康情況、舉止、表達和禮儀等。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3)有關說明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具體科目由各院系確定。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五、錄取工作
1.正常錄取
(1)威海校區各學科對復試的筆試、面試成績應分別設定合格線。筆試或面試任一成績沒有達到合格線者,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2)考生的最后總分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錄取時按報考威海校區考生最后總分由高向低順序錄取。考生最后總分相同時,按初試總分排序,初試總分相同時按統考前三科總分排序。
(3)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為保證生源質量,復試錄取時要有一定的淘汰率。招生指標未完成部分可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
(4)各學科應及時通過本單位公示欄和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復試合格線、復試和錄取結果。
(5)威海校區的錄取工作單獨進行,校本部相關學科給予協調配合。
2.調劑錄取
(1)調劑條件
a.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的報考條件。
b. 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學科(領域)的復試資格線,且滿足調劑學科的復試資格線。
c. 調入學科與第一志愿報考學科相同或相近。
d. 初試科目與調入科目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e.滿足教育部規定的調劑錄取條件。
(2)校內調劑程序
a.同院(系)或同學科內的調劑由各院(系)在本單位內組織完成。
b.跨院(系)調劑的方案由研招辦統一對外公布。調劑方案包括:擬調劑錄取人數、可調入的學科、調劑申請條件及復試與錄取辦法。
c.跨院(系)調劑,考生在規定世間內登錄學校調劑系統(網址:https://yzb.hit.edu.cn,下同)進行報名.
d.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e. 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由各院(系)對外公布。
(3)校外調劑程序
a.接收院(系)將調劑方案報送校研招辦對外公布,同時也可通過其他渠道發布校外調劑信息。
b.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前,考生可登錄學校調劑系統進行預報名。教育部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正式報名。
c.報名結束后,各院(系)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組織考生復試。
d.各院(系)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校研招辦審核后,由院(系)對外公布。
e.擬錄取的校外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完成錄取手續,否則視擬錄取無效。
3.本校生源向校外調劑
在教育部公布全國復試分數線后,對初試成績符合國家要求而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單位調劑。考生可按擬調劑學校要求,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申請。
六、時間安排
1.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院(系)于3月1日前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送威海校區研究生處。研究生處審核后在網上公布,各院(系)隨后也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內容應與校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復試工作方案的內容包括:
(1) 本院(系)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監督小組名單及監督電話;
(2) 本院(系)各學科招生計劃、復試資格線及復試考生百分比;
(3) 本院(系)各學科錄取原則及辦法;
(4)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5) 復試考生的報到及資格審查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6) 面試實施細則及時間、地點;
(7) 其它需說明的問題。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 時 間 | 內 容 |
| 2月26日 | 學校公布復試基本線 |
| 3月1日前 | 公布各院(系)復試方案和復試名單 |
| 3月8日-9日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 3月10日上午 08:30-11:30 |
全校統一筆試(船舶與海洋工程、海洋科學、車輛工程在威海校區主樓H326教室、其他學科在校本部復試) |
| 3月10日下午 -3月13日 |
筆試評卷與面試。 各學科公布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獎學金類別 |
| 3月11日-3月30日 | 進進行校內外調劑錄取,各學科報送擬錄取庫 |
| 4月1日-21日 | 校研招辦審核擬錄取名單,并報送省招辦 |
| 6月 | 根據教育部批復發放錄取通知書 |
七、其他事項
1.關于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威海校區的復試及錄取工作按照《哈爾濱工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進行。
2.關于碩士生獎學金評定
威海校區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威海校區的文件《關于2018級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和學費收繳辦法的通知》(研究生處[2017]9號)要求進行。
3.新生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聯系人:李洪斌,電話:0631-5687780,地點:主樓340室
威海校區督察電話:0631-5687280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研究生處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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