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教育部發布了《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里面對2018考研報名及初試時間復試調劑等都做出了相關規定,特別是一些細節上和2017考研對比是有一些區別的,有修改而這些需要引起考生們的重視!
1. 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考研,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八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在2017考研的規定中是沒有取消推免資格的說法的!
今年對推免生的再報名參加考研明確規定了懲處方式,所以,想要貪心的推免的考生,不要給自己添亂哈,別想著不是很滿意保研的院校,再去考試試,萬一考到更好的,那不就賺了;考不上還能去保研的院校!如果報名參加了考試,推免直接就直接取消掉了,所以要么參加統考,要么推免!
2. 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往年有些同學一下填好幾個報名的信息,報名號生成好幾個,畢竟想著從9月下旬預報名到11月現場確認還有好長的時間可以思考,到時確認去哪個就選擇報哪個,今年每個人只保留一條有效信息,杜絕了這種情況,這意味著同學們在考研報名時就要想好自己要報的院校和專業!
3.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式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第六十九條 招生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
各招生單位破格復試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單位碩士生招生計劃的3%。
單獨考試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教育部下達的單獨考試招生限額,且錄取要符合有關要求。
在本招生單位內,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去年是非全與全日制統考第一年,所以這個規定去年是沒有的。隨著更多規范化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相信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的招生政策和相關制度也會更符合考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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